2014年歷史上的今天,就是學生發起的太陽花運動,

今年的時候,二審仍維持無罪宣判。

 

法官判決理由是「其抗爭符合公民不服從之要件,

且就整體法規範之價值體系來看,並無違反一般社會倫理規範,具有社會相當性,

並沒有施以刑罰的必要,自然不具實質違法性,有正當理由」。

此判決一出,造成反對聲浪四起,反對者認為這樣的判決故意造就「公民不服從的神話」,也傷害我國民主法治的精神!

 

4年後,我回想著那時候的我,在這場運動中的行為,

從時間序來說,我一開始並沒有很關心服務貿易議題,

對於公聽會也一無所知,那時候我大三,一心一意只想加入校園記者。

我的生活平常只會接觸PTT,那時候dcard還只有抽卡功能,所以不太逛相關論壇,

從大一開始,我到處聽講座,無論是聯合文學舉辦的藝文類型講座,

或者是世新大學舉辦的兩岸關係講座、甚至是師大辦的人文講座等,

這些過程中,我開始思考中華民國與台灣的關係,

也漸漸意識到大學以前學的,關於兩岸的互動是多麽淺,

對於日治、日據的台灣也不太清楚,只知道阿嬤會講日文,

在這樣的薰陶中,我接到來自台大的朋友一通電話,

他說:「張慶忠3分鐘過服貿了!」

我當下想,又是中華民國一齣可笑的民主,

(雖然可笑的民主定義已經在2018習近平稱帝、下放大學生耕田而刷新)

但是我內心沒有想過「我能做什麼」,我只有想「又來了,笑死人,政客玩弄民眾」,

但是在3月17日那晚,我的世界算是打開了一個新的視野,

因為我的朋友問我,「我要去立法院,你要不要一起?」

我當下想,當然要啊!他一個女生去,如果有我一起比較有伴,

我們兩個也好照應。

於是我們騎腳踏車到立法院,沿著羅斯福路騎,原來是那麼近。

我的學長已經有人衝到議場了,

我一方面出發,同時也跟家裡的人報平安。

 

我還記得3月17日晚上,臉書只零星地滑到衝進去了!

我完全沒有頭緒,但是我記得修陳炳宏教授的媒體素養課程中,

有一次談到野草莓學運,談到他的發起源自於陳雲林來台,因有人放國旗而被惡意剝奪中華民國人民權利,

也談到那時候只透過BBS串連,運動成效、話語權都把持在「主流媒體」身上,

因此我只覺得,我要用我的眼睛紀錄、用大家常用的社群軟體——臉書,記錄發生的一切,

所以出發前,我隨手抓起相機,

因為我想,也許我能記錄現場,跟爸媽、弟妹們聯絡,也比較好說明發生什麼事情,

一個念頭,來自內心的記者魂,

3月17日我在那裡過夜,看到楊大正霸氣地牽著在人群的鄭宜農(不過他們的關係就是後話了),

隔天早上8點,我騎回師大梳洗,因為我還要報名校園記者。

我記得那天很絕望,因為報紙、電視新聞一打開就在講學生打人,場面秩序混亂,

可是跟我看到的完全不一樣。

 

後來抗爭經歷了十幾天,算是美麗落幕了,

不過4年後的我覺得,除了洪仲丘凝聚了中華民國人民外,

318能動員起來,公投盟一開始功不可沒,

但最深藏的原因應該就是「民族性」了吧。

但很矛盾的是,那到底是中華民國民族性呢?還是台灣民族性?

那什麼又是台灣呢?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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