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像該用繽紛五彩的顏色,
但是回歸到某一面向來說,我還是喜歡這種,有點自傳性的色彩。
沒遇到你以前,最喜歡的是巴黎、最想吃的是草莓,
當時還沒有巴黎草莓。
遇到你之後,我迷上倫敦、紐約,然後更愛台灣。
喜歡沉淪吧青春、喜歡那些在細胞裡的流動,
但是你離去。
我只好帶著相機出門找你。
我找到那塊遺失的馬賽克,那塊馬賽克好美好美、好透光,
我用著他想看透徹你的位置,
卻看見了紅紅黃黃藍藍綠綠,我遺忘的時光。
即使是用肉眼,我也看不透徹的,那段在黑盒子裡的歲月。
我不知道;
可不可以,在我還沒想的透徹以前,
就這樣分開,呢?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